房屋结构抗震鉴定内容

日期:2021-01-12 16:27:45

房屋结构抗震鉴定内容

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一般来说剪力墙的抗震性能较好,所以从建筑类型来看,高层楼房的抗震性能会好一些,因为它们都是钢筋混凝土的结构,也就是俗称的剪力墙结构。而像6070年代的老工房很多都是砖混结构的,其抗震性能就要差一些。

房屋结构抗震鉴定

根据电子版图纸和现行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改造后受检房屋抗震设防类别仍为丙类建筑;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有关要求及规定,改造后受检房屋属于C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为50年,该房屋抗震烈度为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场地类别为IV类(上海地区)。本次按C类建筑、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对受检房屋进行抗震鉴定。

地基和基础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4.2.2条第4款规定,7度时地基基础现状无严重静载缺陷的乙类、丙类建筑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房屋建造使用至今,未发现上部结构及周围散水排水沟存在因不均匀沉降而造成的裂缝和变形。该房屋的地基基础可评为无严重静载缺陷。因此,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应委托方要求此次鉴定对基础承载力进行了验算。

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

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6.1节“一般规定”的相关条文,对该房屋进行外观及内在质量的评定结果见表。

抗震措施鉴定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章各条款对受检房屋的抗震措施进行了核查。

抗震措施鉴定结果表明,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相关要求规定,该房屋存在以下抗震措施不足之处:厂房楼梯间设在房屋东侧尽端,且为钢楼梯,其余楼梯间和人流通道填充墙未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办公楼楼梯间和人流通道填充墙未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均不符合房屋尽端和转角处不宜有楼梯间、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梯和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的要求。

抗震承载力验算

改造方案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改建方案,厂房内吊车全部拆除,南北车间改为成品仓库间,厂房内部分填充墙和隔断拆除或重新分隔,厂房13-14/D-E轴楼梯间区域未见设计详图,此处钢楼梯拆除重新移位安装,13-14/D轴梁上砖墙部分后期拆除改为钢梁承重,厂房和办公楼均新增消防喷淋装置,厂房西侧雨棚改成斜拉式雨棚,拆除混凝土墙;办公楼部分填充墙和隔断拆改,二层(1/1/E-G轴梁增大截面至440mm×750mm,(2/1/F-G轴次梁、2/E-G轴主梁和(1/1-2/F轴主梁拆除,(1/1-2/E-G轴楼板拆除改成中庭,E-F轴一层至二层楼梯拆除移位至D-E轴位置,屋顶层E-F轴处放置32吨重的消防水箱,水箱几何尺寸为5m×3m×2m,水箱底部设45300mm×300mm×150mm条形基础。

验算条件

本次结合现场检测数据,采用YJK 1.9.3.2结构设计软件及3D3S 14.0结构计算软件,结合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改造方案,建立合理的力学计算模型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

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反应谱特征周期取0.90s

场地类别:上海;

抗震鉴定分类:C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

抗震等级:框架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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